2016年4月9日 星期六

【極短篇001】說說:「徵婚」這件事


一度我認為理想對象的條件是不能寫出來的,因為一旦亮出了答案,就有人會表現自己是這款人,後來發現這樣不太對,因為其實有人要自己跳進來跳出去也是很好。


這部片子很久以前看過,裡面有蠻多經典對話,大家可以看看
http://www.dramaq.com.tw/mr-right-wanted/

大家試著來寫個「徵婚啟事」吧

我說:誠徵有肩膀有勇氣,樂於溝通,對未來有計畫和共同目標的男士。

你說呢?

《今天,就過喜歡的日子》找回本來面目

作者是一對雙胞胎姊妹,布蘭達與維尼,在28歲離職去做自己想做的事,迄今7年過著十分滿意的生活,回首寫下了心路歷程。